
锺嵘《诗品序》选录 司正博
汉字的造字方法主要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方法。我国古代对造字法有“六书”的提法,除了上述四种外,还包括转注和假借。但严格说来这两种应属于用字的方法。关于汉字的造字法,从汉朝以来,相沿有“六书”的说法。
一、象形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属于“独体造字法”。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象形法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象形字虽然起源最早,但数量却最少。因为宇宙间的事物很多,不可能按每一事物的特征都造一个象形字,很多抽象的概念根本画不出来,而且即使画得出,也会繁复而笨拙。为了克服象形字的局限性,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便又出现了另一种造字法——指事法。
二、指事法。就是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图形上加上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属于“独体造字法”。这种造字法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性的符号,即不成图形的符号(成了图形,就是象形字了),另一类是附合在图形上的符号。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较抽象的符号。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象的部分。用指事法造字,这是汉字从象形发展到表意的第一步。但这种方法还不能普遍地应用到很多的事物上,而且作为标示符号的点、横等跟其他笔画混在一起也不易分辨,于是我们的祖先又想出了一个办法,用几个图形合起来表示一个意思,即会意法。
三、会意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含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表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合而成。汉字发展到这一步,还不能完全满足表达的需要。因为有些意思画三四个图仍不能表达清楚,要是画五六个或七八个图才能解决问题,那就不像一个字,倒像是一幅画了,十分繁琐。我们的祖先有着无穷的智慧,他们想到了文字是用来记录说话的,说话又跟声音有关,可以用声音造字,所以就又发明了形声字。
四、形声法。就是由形旁和声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属于“合体造字法”。因为形声字是在象形、指事、会意的基础上产生的。尽管它还属于表意性质的文字,但已突破了汉字形体的束缚,沟通了方块汉字与语音的联系,这是汉字从表意迈向表音的一个重大发展,成了汉字发展的主流。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用形声法造字非常方便,与金木水火、鸟兽虫鱼有关的字以及叹词、拟声词,几乎都是形声字。这种造字法,还可以不断地造出新字来。比如较近发现的化学元素“镅、锔、铹”等,都是用新造的形声字来命名的。在繁体字的简化过程中,形声法也是被优先采用的,如“优”“响”等等,数不胜数。“六书”当中除了上面讲的四种造字法以外,还有两种用字的方法:转注法和假借法。
五、转注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人们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属于“用字法”。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说文》:“老,考也。”“考,老也。”两者意义相同,论形体,却不相同。因此,“考”“老”之间的转相注释,便是转注了;“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着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六、假借法。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就是借用同音字表示新义的一种方法,“假”也是借的意思。口语里有的词,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再如“汝”本是水名,借为第二人称代词。这种假借现象,当初大多是因为没有本字而暂借一个同音字替代,但后来一直沿用下来,久借不还了。有的字被假借后,其本身的意义却需要另找出路才可表达。例如“然”,本是烧的意思,底下四点已经是火了,可是被“然后”借用后,只好自己在旁边再加一把火,变成“燃”字(形声)。
由此可见,转注法和假借法并没有造出新字来。汉字造字法,主要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
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得相当系统化,那时还未有关于“六书”的记载。“六书”是后来的人分析归纳出来的造字规律。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如后来的“軚【dài】”“锿【āi】”是形声字,“凹”“凸”“氹【dàng】”是指事字,“畑【tián】”“奀【ēn】”是会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比很多。这是因为画出事物是一种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当文字发展下去,要仔细分工的东西愈来愈多,好像“鲤”“鲮”“鲩”“鳅”等事物,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细把它们的特征和区别画出来。于是,形声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这些字。也由于形声字在创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时代形声字占比不多,但到了近代,有80%的汉字都是形声字。

